中共常德市委台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2-14 信息来源: 市台办 字体:[ ]

    一、部门职责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市委部门管理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的对台工作;

    组织、管理全市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做好台胞接待、对台宣传、涉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台情调研和对台湾上层的联络工作;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我市与台湾的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常台两地人员往来的服务性工作,如突发事件处理、台胞求助、遗产继承、受理捐赠等;协调处理涉台投诉和信访案件,为推进对台招商引资提供保障;邀请台湾各界人士和民间团体到我市参观考察;为推动海峡两岸各项交流的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法律、商务、咨询等服务;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台办部门预算既包括办机关本级预算,下设综合科、经济联络科,还包括下属的市台商投诉协调处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既包括办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含下属机构常德市台商投诉协调处理中心预算收支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对台特费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2.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5.84万元,增长22.8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84万元 ,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73万元;将涉台困难群体救助资金15万元纳入2017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3.22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73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5.84万元,增长22.8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84万元 ,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73万元;将涉台困难群体救助资金15万元纳入2017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3.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金、离退休生活补贴、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市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对台特费40万元,主要用于台商、台属、台胞接待,涉台困难群体救助费及对台宣传、联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委台办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委台办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63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42万元,下降6.72%。其减少原因是压缩了办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委台办“三公”经费预算为3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2.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1.8万元,下降5.49%,其减少原因为压缩了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委台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台办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常德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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